关于信豪
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位于重庆两江新区加州商圈(重庆市人大旁),拥有自有产权律师楼,是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司法律顾问为主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设有重庆信豪(济南)律师事务所、重庆信豪(开州)律师事务所。本所系重庆市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单位、重庆渝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成员单位、重庆临空政策法律国际中心成员单位、重庆首家入驻服务公安派出所单位,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学实习基地、四川外国语大学法学教学实践基地、西南政法大学企业风险防控研究中心实践基地。
曾受委托的部分客户:重庆市人民政府、江北区人民政府、大足区人民政府、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汇源集团(上市公司)、徐工集团(上市公司)、中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西南铝业集团、重庆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渝北区水利局、重庆渝北区旅游局、重庆市乡村振兴局、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富民银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TT门业等百余家单位。
本所现有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7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人,博士5人,硕士8人,1位律师当选人大代表、1位律师受重庆市国资委聘任担任国有企业外部监事,2位律师担任大学行业导师,4位律师担任大学教授,3位律师担任仲裁员,5位律师能以英、日、法语言提供国际贸易服务。
本所专注于政府法律顾问和公司法律顾问,我们的服务目标是“杜绝陷阱、遏制官司”。本所设有合同风险部、国际业务风险部、知识产权风险部、金融风险部、建设工程风险部、公司刑事风险部、诉讼和仲裁中心、破产管理中心等六大部门和两个中心,由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本所秉承“诚 厚 责 勇”的事务所文化,以“主办律师—协办律师—支援律师”三位一体的联动模式为客户选配法律顾问团队,并以嵌入式工作机制为客户提供科学专业的法律服务。
本所重视社会责任,与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法律人才;响应国家号召,与重庆师范大学等高校共同致力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战略。
“信”乃行事立世之根本,“豪”为智慧与勇气之外化。信豪始终秉持“心怀正义、忠人所托”的价值观,定不负客户的选择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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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4
- 近亿元的加油站转让纠纷案“尘埃落定”
- 一件近亿元的加油站纠纷案,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韩龙涛、夏国莉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为尽最大可能降低当事人风险,争取最大利益。案件经前期案研和多次讨论,诉讼保全后又经过几个月多反复协商,反复修改和解协议,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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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5
- 打击“老懒”,应合理使用代位权之诉
- 代理要点: 因“老赖”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老赖”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老赖”负担。 二审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各位审判员: 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韩龙涛、陈华华律师接受被上诉人徐州恒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委托, 出庭参加庭审活动。开庭前我们认真研读一审判决书和相关证据,再次听取被上诉人法定代表人黄某对全案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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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0
- 信豪再次受重庆市人民政府委托
- 陈某某不服行政裁决一案,对重庆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韩龙涛受重庆市人民政府委托将依法出庭参加诉讼活动,以维护市政府的合法权利。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对于施政治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只有政府带头有法必依、严格执法,国家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发展。 习近平主席指出: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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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0
- “备位请求”被法院采纳
- 徐工集团重庆公司诉西昌X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韩龙涛接受徐工集团重庆公司委托后,向法院提出的“备位请求”观点被采纳。此案判决书不久将被法院公布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网上。 民事诉讼在诉讼请求中有时存在诉讼请求的不确定性,即可能存在返还财产,也可能存在赔偿损失;可能存在解除合同退还房屋,也可能存在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可能存在履行合同交付财产,也可能存在解除合同返还货款(房款)等情况。遇到这些问题时, 好多律师只是被动的按照法院要求,只能明确一个诉讼请求,其结果经常面临诉讼请求无法实现被法院驳回的情况。此时,如果律师能说服法官接受“备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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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0
- 为特大贩毒案首犯成功保命
- 信豪所执行主任韩龙涛曾接受岩某某亲属委托,出庭为涉嫌特大(近5公斤)贩卖毒品(麻古)的云南傣族人岩某某辩护。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决第一被告岩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成功的辩护挽回了年轻的生命,同时体现了法院对生命权的重视。人的自由是宝贵的,人的名誉更值得珍惜,人的生命更值得特别尊重,生命权是人权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 附:案件代理词岩某某被控贩卖毒品罪一案第一审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我受本案被告人岩某某的委托,出庭为岩某某被控“贩卖毒品罪”进行辩护。作为普通公民,辩护人与公诉人一样,对毒品犯罪深恶痛绝;但作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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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1
- 超预判-一审获得860多万的判决结果
- 杨某某与周某合伙纠纷一案,委托起初当事人预计涉及400多万。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极其薄弱的情况,信豪律师团队成员韩龙涛、张沛、夏国莉去了贵州、长寿、合川、綦江等,多次到总包单位、水泥供货单位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取证之路坎坎坷坷,终于啃下了这块“硬骨头”,竟然争取到一审法院860多万的判决结果。为信豪团队自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