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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扣与佣金,一步之差的“深渊”

发布时间:2013-06-20   来源: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   点击量:761

  1、佣金: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中间人接受佣金的,也必须如实入帐。本规定所称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律师提醒:注意入账和经营资质。

 2、回扣: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这种帐外处理的回扣构成商业贿赂,严重的便构成刑事犯罪。

律师提醒:注意帐外暗中。另,并不是所有回扣都是犯罪,即帐内明示是合法的。

作者:韩龙涛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