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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公司法》下,股东和董监高的法律风险解读
- 作者:韩龙涛,《公司法》从199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到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并于2024年7月1日生效。其间经过多次修正、修订,股东和董监高的从最初的有限责任,到即将生效的新《公司法》规定的各种形式赔偿责任,股东和董监高的法律义务和风险不断提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024-08-14阅读详情→ -
- 诉讼律师不应犯的30个错误
- 作者:韩龙涛, 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自揭家丑、自我净化、自我反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1、开庭前粗糙浏览一下案卷资料,不求甚解。2、开庭前对自己证据过于乐观。3、开庭前没有到法院复印对方证据。4、开庭前没有预测有利于对方的证据。5、开庭前没有预测出现对当事人不利证据时,怎么应对?6、开庭前没有预测对方提出不利于自己的观点时,怎么应对?7、开庭前没有预测对方可能发问的问题。8、开庭前没有预测法官可能发问的问题。9、开庭前没有预测法官可能总结的焦点。10、开庭时不提前到达法庭,甚至迟到。11、开庭时方言味太重,不用普通话。12、开庭时语速太快或太慢,不能
2017-03-27阅读详情→ -
- 新颁布的《民法总则》十七大亮点
- 作者:韩龙涛 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1、出生和死亡时间的确定,户籍登记不再优先。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2、受益型的民事权利能力,视为胎儿具有。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调整为不满八岁。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
2017-05-19阅读详情→ -
- 毒品案中被容易误认的九种毒品行为
- 作者:韩龙涛 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一、为吸毒而持有毒品是否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1、吸毒者基于自己吸食、注射需要而占有、携带、储存毒品,数量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2、吸毒者基于自己吸食、注射需要而占有、携带、储存毒品,数量较大的,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3、已经吸食的毒品,能否计算在非法持有毒品数量里?对吸毒者已吸食毒品不应计入非法特有毒品的数量之中。 二、代购毒品,原价出售毒品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 1、为吸毒者代购毒品,没有牟取差价,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代购者目的在于帮
2017-05-08阅读详情→ -
- 企业债券发行中律师需审核的内容
- 作者:韩龙涛 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企业债券又称为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简单的说就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通过债券的形式向特定主体(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或向社会公众借款。企业债券融资相比股票融资而言,具有发行条件宽松、发行程序简单、融资成本低、融资规模大、融资期限长的优点。企业债券发行中涉及到中介机构有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债券承销商(证券公司)、信用评级公司,涉及到的审核机关有国家发改委、证监会、人民银行,其他参与机构还有担保公司、当地人民政府、地方发改
2017-03-18阅读详情→ -
- 合同审查36项
- 作者:韩龙涛 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同审查的目的是促进交易并防范法律风险 一、签订合同前的诚信度审查。 通过资信审查,看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是否信誉良好?诚信度是确定签订合同的前提。1、基本工商情况审查。公司在工商部门基本情况,股东情况、股东结构及变更情况、住所、银行账户、批文、房屋土地情况、子公司和分公司情况、对外投资、经营场地、重大登记事项的变更、高管人员、资产构成、资质文件、财务报表等。公司工商资料多数是自己填写,可以作为参考,不能轻信。2、公司重大资产情况公司土地、房产面积和价值,性质和有无抵押、查封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况,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
2017-01-10阅读详情→ -
- 企业家离婚的法律思考
- 作者:韩龙涛 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爱情是一味良药,用好了,可以让人怀念一生。用不好,只能一次次的将自己伤害”。不管剩男剩女,不管多大多老,不管家人朋友怎么催,都不要随意对待婚姻,否则宁静的港湾将会变成痛苦的地狱。 普通百姓离婚除了孩子抚养和少部分财产纠纷外,可能不会涉及多大的财产纠纷。而企业家离婚,少则几百万几千万,多则几十亿几百亿,除了孩子抚养权外,可能涉及豪宅、豪车、土地、厂房、商场、门面、写字楼、投融资、股权、股票等巨额财富的争夺战,处理不好建立在“血亲”和“姻亲”之上的亲情变成陌路,还可能阻碍企业的发展,甚至是灾难性的风险。俗话说
2016-03-28阅读详情→ -
- 借贷关系中出借人需注意的十二项
- 作者: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韩龙涛一、出借人只有借条没有银行转款凭据或者只有部分银行转款凭据,借款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借款人认可借款事实的,法院一般不会审查是否有转款凭据。借款人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或只发生了部分借款,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例如:借条上载明有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的现金借款,出借人只提供了部分转款凭据,若借款人否认没有借到那么多款,则法院会要求出借人做出合
2015-12-01阅读详情→ -
- 被债权人忽视的“以物抵债”风险
- 作者: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韩龙涛 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表面看起来是公平、公正、自愿的,也没有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以认为是合法有效的,会得到法院支持。但事实上,在多数借款合同、货物买卖合同等合同中涉及的“以物抵债”条款或另外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一、在借款合、抵押合同或其他欠款合同中,约定“若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债务,则被抵押的房产、车辆、船舶等归抵押权人(债权人)所有。”是否有效? 1、“若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债务,则被抵押的房产、车辆、船舶等归抵押权人(债权人)所有。”之约定属于抵押
2014-12-15阅读详情→ -
- 一步之差的“深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 作者:韩龙涛 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一、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受贿五千元(不同地区有所差别)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受贿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属于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的行为,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2014-09-28阅读详情→ -
- 人的自利性、商法的技术性与律师的商业思维
- 作者: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韩龙涛、律师宁金星人性到底是何种属性,人性恶还是人性善,古今中外,各学派莫衷一是,并且根据自己的人性的判断,建构起与人性相一致的道德、法律等规则体系。纵观西方流派对人性的认定,人性中或多或少地都掺杂着自私、自利、会算计的元素,有着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的经济理性在其中。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即便是最优秀、最杰出的人中精英、领袖,都或多或少的夹杂的无可消解的兽性,恣意、专断、自利是其突出的特点,因此不能由人来管理全社会,而应当由一种纯粹的超越人类感性、兽性的理性之物来管理和引导社会。“应当由法律实行其统治,这就有如说,
2014-07-15阅读详情→ -
- “围标”中的刑事风险
- 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其目的是通过公平的、透明的操作程序,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有效竞争,防止交易中的腐败,在同等条件下通过市场实现优胜劣汰,最佳配置人、财、物。但是,在我国建筑市场一片繁荣之中,建筑行业相互挂靠、个人挂靠有资质公司、一套人马管理多家公司以及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串标、围标的现象非常普遍。 围标是指围标人(个人或公司)联系多家具有相应资质的陪标公司,达成攻守联盟使某个公司中标或围标人和陪标公司联合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或围标人和招标人串通,将投标情况告知围标人,由围标人再联系陪标人投标,使某个利益相
2014-05-29阅读详情→